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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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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家事」上升为「国事」,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规定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与法律责任。核心是「依法带娃」不等于国家干预私生活,而是提供指导服务与底线约束。

内容要点

  • 禁止因性别、身体状况、学习能力等歧视未成年人

  •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 公安机关、法院可对失职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使用建议

讨论「管教边界」时的法定底线;配合「家庭系统与边界」主题使用。

获取方式

在中国政府网或中国人大网法律法规库检索完整文件名,核对现行有效版本。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

检索链接

标签

  • 法律

  • 监护人责任

  • 底线

层级

入门

年份

2021 通过 / 2022 施行

领域

家庭教育

本文部分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并人工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心理诊断或治疗建议。引文如标注「待核验」,请勿直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