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立无歧视、儿童最大利益、生存与发展权、尊重儿童意见四项基本原则。为「把孩子当作权利主体而非管教对象」提供了国际法层面的表述。
内容要点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决定须优先考虑其利益
尊重儿童意见:按其年龄与成熟程度给予应有分量
生存与发展权把教育、健康、休息与游戏并列
使用建议
配合「边界」「自主权」「选科决策权移交」做价值层面的讨论。
获取方式
在联合国中文网站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官网检索公约中文文本。
作者
联合国大会
来源
联合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检索链接
标签
国际公约
儿童权利
尊重
层级
进阶
年份
1989 通过 / 中国 1992 批准
领域
跨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