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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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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范精神障碍的预防、诊断、治疗与康复,明确自愿原则、知情同意、隐私保护和不得歧视。是理解「心理咨询与精神科诊疗边界」「强制住院条件」的法定依据。

内容要点

  • 精神障碍诊断须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 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精神障碍诊断治疗

  • 严格限定非自愿住院的条件与程序

使用建议

配合「危机识别与转介」:分清陪伴、辅导、咨询、诊疗各自能做什么。

获取方式

在中国人大网或中国政府网法律法规库检索现行修正文本。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来源

中国人大网、国家卫生健康委

检索链接

标签

  • 精神卫生

  • 转介边界

  • 法律

层级

进阶

年份

2012 通过 / 2013 施行(2018 修正)

领域

心理学

本文部分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并人工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心理诊断或治疗建议。引文如标注「待核验」,请勿直接引用。